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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渝大地的优秀答卷: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之十六

——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系列报道之十六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作者:刘扬正 发布时间:2011-09-27

  山川壮美、风景秀丽、矿产丰富的重庆,在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中,交出了一份优秀答卷,名列五个全优省(市)之列,受到国土资源部的表彰。

  吹响核查号角

  2009年6月5日,重庆市武隆县铁矿乡发生重大山体滑坡灾害,由于地面大面积滑动,矿区控制点遭到破坏,并缺乏高精度的井下巷道位置资料,救灾施工的4个用于通风和提供营养液的钻孔均未找到井下巷道。

  “武隆事件”,使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对矿业权实地核查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矿业权实地核查不仅能够夯实矿业权的权属数据,保护国家和矿业权人的合法利益,而且获取井下准确的巷道数据,对于井下救灾也有重要作用。

  该局领导层下定决心,加快推进矿业权实地核查的步伐,在单个矿山核查方面提出了比全国更高的要求,短短数月便完成了全市矿业权实地核查。2010年6月12日,重庆市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报告通过全国项目办组织的专家组验收,得到了全国项目办领导和专家的肯定。

  领导高度重视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领导首先进行了严密的组织准备,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和重庆市的实际情况,核查工作采取以区(县)为基础测区组织实施。各区(县)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地区宣传、组织协调核查工作。以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为主,组建重庆市矿业权实地核查组专题工作组,负责协调各方关系,开展技术服务,加强项目管理,对核查质量、进度进行检查,组织验收、汇总上报核查成果。

  在矿业权核查工作的各个阶段,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张定宇多次听取核查工作汇报,局党组书记辛世杰亲自抓落实,定期检查核查工作进度,对进度滞后的单位进行督查,特别是会同财政安排解决项目所需资金,市级财政经费3416.26万元一周时间就安排到位,有力地保证了项目的及时开展。

  全市各区(县)均将此次矿业权实地核查纳入年度部门工作重点,列入考核目标,由分管领导牵头,在全市总体工作安排的框架内,在工作经费、人员配合、协调保障方面给与核查单位最大支持,促进了核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快了核查进度。

  坚持质量第一

  武隆抢险救援的过程还使重庆市矿业权实地核查的实施单位意识到,核查必须注意质量,绝对保证各种数据的真实可靠。为此,他们自始至终把质量放在首位,采取了一系列保证措施。

  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市矿业权实地核查专题工作组搭建了上与全国项目办,下与各区(县)、各核查单位畅通的信息交流平台。核查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各核查单位能及时与市矿业权核查专题工作组进行沟通、交流,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对技术难点,专题工作组及时与全国项目办联系,解除了核查的技术障碍,这样就随时解决了核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使质量有了基础保证。

  “两步走”与“两个结合”。他们针对重庆市测绘基础薄弱,开展基础控制测量难度大的实际情况,把基础控制测量与矿业权核查测量分开实施。首先由重庆地矿研究院完成基础控制测量,通过审查和市级验收后,再进行矿业权野外测量。矿业权核查实行野外实测与室内分析相结合,以实地核查为主线,以矿业权边界为核查重点,全面核查(采集)矿业权的属性数据及空间分布数据信息。全市共利用首级控制点125个,加密控制点789个,向矿区引入控制点7212个。全市共测量井巷导线约1884.6公里,占全国总实测量的近9%,平均每个地下矿山实测1.8公里。引入控制点的数量和井下实测工作量,都居全国前茅,从而有力地保证了实测质量。

  加强质量监管。市各区(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技术支撑单位对核查单位加强质量监管,同时引入第三方质量审查,采取质量跟踪检查或旁站式监理的形式,对核查单位野外数据采集、内业数据处理等进行全方位质量监督,监理人员填写监理日志和抽查记录表,发现问题及时指正。

  应用先进技术。重庆东部地形高差大,基础测量成果资料少,高程控制相当困难。他们根据这一特点,充分利用现有测绘和数据处理、信息化管理等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高程控制测量采用拟大地水准面精化技术、精密星历解算技术,以水准面模型精化的方式获得拟合高程,确保了核查数据采集、处理的准确高效,同时也加快了全市矿业权实地核查项目的完成进度。

  核查与处理问题相结合

  为使核查收到实效,重庆市的核查工作始终坚持边核查边整改。

  对确属地质资料不准和技术落后等客观原因导致的实采范围与登记范围不一致、矿界位移等问题,由区(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矿业权人和核查作业单位共同到达现场,在不影响国家及他人权益的前提下,共同确认边界。由测量单位进行现场实测,由矿业权人向登记发证机关申请重新划定矿区范围后,办理采矿权变更登记手续。

  对经核查后发现矿业权人存在登记信息与实际不一致的,由区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通知矿业权人到原发证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对矿业权交叉、重叠的,由区(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协调矿业权人进行协商,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协议书后,双方可依法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矿区范围变更登记手续。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纳入进一步整合范围。

  对越层越界开采的,区分情况实事求是地处理。一是采矿权人实际开采范围超出原批准矿区范围,如果因地质资料不准确或因原来测量精度不够等原因造成,并且超出原界的部分无其他纠纷,又符合扩界条件的,由采矿权人按实测结果申请划定矿区范围,办理采矿权变更登记。二是采矿权人主观原因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开采,由区(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后,在不影响其他矿业权人合法权益且符合扩界条件的,矿业权人可申请重新划定矿区范围,办理采矿权变更登记。

  夯实矿政管理基础

  通过矿业权实地核查,在全市矿区范围内统一布设了精度较高的四等GPS控制网,统一实行了“1980西安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为以后新设立矿业权提供了基础测量成果,主要成果如下:

  获得了准确可靠的矿业权基础资料。全市共野外实测井巷约1884.6公里,获得了高精度的井下开采矿山资料,并用全站仪进行了地表测量,其精度高于《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技术要求补充说明》规定的要求。

  建立了全市矿业权实地核查数据库。全面采集了全市矿业权的属性数据及空间分布数据,完成全市矿业权实地核查数据库的建设,同时形成了大量矿区勘查、开采现状的基础图件。

  发现并及时纠正了矿业权存在问题。通过核查,发现矿业权登记信息不准确,实际采矿范围存在位移、越层、越界、交叉、重叠等问题,为解决和查处问题提供了依据。

  实地核查工作完成后,各区(县)技术支撑单位或实测单位均形成了一支比较稳定的矿山地质测量专业队伍,为今后矿业权的动态监管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