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孟宪来在全国地调工作会议结束时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2-05-22


同志们:

  2007年全国地质调查工作会议,今天就要结束了。这次会议是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也是地质工作形势发生深刻变化、地质工作进入一个全新发展阶段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得到了国土资源部领导和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的重视,中组部、中编办、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研究室、人事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商务部、国家审计署资源环保审计局,以及国土资源部有关司局、相关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到会指导。

  会议听取了张洪涛同志代表局党组所做的工作报告。会上,地科院资源所等6个单位进行了重大项目成果交流,并举行了地质大调查找矿成果报告会,展示了成果,鼓舞了士气。与会代表就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决定》,围绕2007年地质调查工作,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在全面加强地质工作的进程中,中国地质调查局按照中央的要求,以振兴地质工作为己任,着眼未来,转变观念,明确方向,理清思路,调整完善部署,显示了贯彻落实《决定》的决心和信心。通过学习讨论,统一了思想,明确了目标,交流了经验,研讨了问题。会议开得很成功,达到了预期目的。

  下面,结合大家讨论中提出的问题,我就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决定》,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做好公益性地质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正确认识地质工作面临的形势

  在地质工作处于转折、上升时期,准确判断当前形势,把当前工作同地质工作发展趋势联系起来进行观察和思考,从而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今天的工作,并在此基础上规划未来的发展,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随着世界经济快速增长,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工业化进程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矛盾日趋尖锐。我国正处在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加快的新的历史进程中,国民经济快速发展,资源“瓶颈”凸显,环境约束加剧,这种状况预计将持续较长一个时期。实现地质找矿重大突破和改善人民群众生存环境的压力越来越大。资源地质储量增长赶不上消费量的增长,浪费、破坏资源现象仍然普遍存在,地质环境恶化的趋势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保护合理利用资源,保障发展压力愈来愈大。

  去年初,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召开了全国地质工作会议,对地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为地质工作发展开辟了更广阔的天地。温家宝总理两次做出重要批示,曾培炎副总理多次听取汇报,亲自进行协调、发表重要讲话和署名文章,对事关地质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刻阐述,对地质工作寄予深切期望。

  地质工作原有体制已经打破,新体制逐步建立,地质工作正处于大调整、大变动、大发展的关键时期。一年来,整个地质工作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资源环境已经进入国家发展规划的优先领域。地方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把加强地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社会各界对地质工作的认识程度和关注程度明显提高,商业性矿产勘查日益活跃,公益性地质工作不断得到加强,一些重大的改革措施有的已经出台实施,有的正在酝酿,地质工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在看到当前大好形势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长期积累亟待解决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充分认识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一是地质工作投入多元化的格局已经形成,但新体制新机制尚未有效确立。由于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需求的持续攀升,同时也由于认识程度的提高,《决定》发布后,地方政府和社会投资开展地质工作特别是矿产勘查工作的积极性被充分调动起来,多元投资格局已经形成。相关数据表明,2000年社会资金在勘查总投资中的比例仅为30%左右,2005年上升为70%左右。政府财政投入的勘查资金中,省级财政资金所占比例逐步提高,从2000年占国家财政勘查总投资的40%,上升到2005年的80%以上,去年的投资比例仍在加大。

  国土资源部、地方政府大力推进地质勘查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转变,加快了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地质工作体系的步伐,原有的地质工作体制机制已经打破,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地质勘查法律、法规制度还不完善,在多元投资地质工作的格局下,地质工作体制改革的深化势在必行,中央各专项资金之间、中央与地方、公益性与商业性地质工作领域分工迫切需要调整,相互协调、相互衔接的机制还需要进一步明确,中央、地方地质工作的标准、规范还不完全统一。发挥公益性地质工作的龙头作用,需要进一步统筹协调好国土资源大调查中的矿产资源调查工作与中央地勘基金重要矿种和重点成矿区带前期勘查工作、统筹协调好中央公益性地质工作和地方公益性地质工作,避免重复交叉,充分发挥公益性地质工作对商业性矿产勘查的引导、拉动作用。

  二是商业性矿产勘查已成热点,基础地质工作的瓶颈效应更加凸显。随着商业性矿产勘查工作的日趋活跃,迫切需要公益性地质工作超前部署,在加强重点成矿区带矿产资源远景调查和潜力评价的基础上,搞好综合研究,深化区域成矿背景、成矿规律认识,为商业性矿产勘查工作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服务。地方政府对地质工作的投入总体看,还是重矿产勘查,轻基础调查。而中国地质调查局组织实施的中央地质调查专项资金严重不足,现有大调查投入规模远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后续商业性地质工作发展的需要。目前,全国已完成陆域小、中比例尺地质填图,但80%以上区域缺乏大比例尺基础地质图件,远远落后于印度等发展中国家。已测地质图幅对重大地质问题、矿产地质问题研究不够。海域小比例尺地质填图大部空白。全国总的地质工作程度中等偏低。基础地质工作战略先行作用发挥不够,制约着整个地质工作乃至经济社会的发展。

  三是从地质找矿拓展为资源与环境并重的理念已经确立,但地质环境工作尚未得到足够重视。随着当代地质科学的发展,地质工作在研究解决全球性和区域性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支撑作用。新时期的地质工作强调资源与环境并重,地质工作的服务领域也从过去的矿产资源勘查逐步拓展到生态环境等更广阔的领域,以满足保护地球环境、减轻地质灾害、服务于日益多样化的社会需求。1996年,原地矿部在第30届国际地质大会上宣布,今后中国地质工作的重点,将走向资源与环境并重。这是一个很好的开端。然而,由于这项工作开展较晚,以水文地质、灾害地质和工程地质为主要内容的环境地质工作,社会的认知度仍然较低。拓展地质工作服务领域,大力加强地质环境工作,增强地质环境意识,服务于城乡建设、生产力布局,以及国家重大工程建设,还面临非常艰巨的任务。

  此外,地质工作中一些长期存在的问题,如重调查轻服务、重点轻面,以及调查与研究脱节等尚未得到有效解决。

  上述问题的存在,既有当前经济社会大背景的影响,也有我们自身观念、素质和习惯上的原因。面对存在的问题,我们要认真研究,积极对待,既不能盲目乐观,也没理由悲观失望,一定要增强信心,把握机遇,推动工作。要通过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化不利为有利,变空谈为实干。

  二、准确把握公益性地质工作定位

  曾培炎副总理在全国地质工作会议上指出:“在新形势下加强地质工作,要有新思路、新机制、新方法,要通过深化改革,抓紧建立完善地质工作新机制,包括政府与企业合理分工、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公益性地质调查与商业性矿产勘查区别运行、相互促进的勘查模式;中央和地方各负其责、相互协调的管理体制。”当前地质工作新旧体制正在转型之中,公共财政已从商业性矿产勘查领域退出,但由于矿产资源后备勘查基地严重不足,商业性矿产勘查工作处于“等米下锅”的困境,为此中央财政设立地质勘查基金,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着重用于重点矿种和重点成矿区带的前期勘查。在此形势下,从落实《决定》精神,缓解国家资源与环境瓶颈约束的需要出发,地质大调查作为公益性地质工作,在目标定位、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工作范围和工作程度上势必进行调整完善,以便做好与基金工作的衔接、与地方公益性地质工作衔接、与商业性矿产勘查工作衔接。

  一是把加强基础地质工作作为立业之本。地质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先行性工作,在我国通常分为基础地质工作、矿产地质工作、广义环境地质(含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地质灾害)工作三大领域。基础地质工作相对于应用性较强的后两大类地质工作来说,是基础中的基础,先行中的先行。从国际上来看,基础地质工作是各国地调机构的永恒主题和立业之本。夯实这个基础,对地质工作全面发展乃至经济社会发展都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因此,加速提高基础地质调查工作程度和服务水平,应是公益性地质工作的第一要务。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作为调查研究服务于一体的新型地质单位,其从事的工作应是以基础地质调查为主业,以提高基础地质调查工作程度为己任。这也是公益性地质工作和商业性地质工作、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和商业性地质工作队伍的根本区别。

  二是明确中央财政出资开展的公益性地质工作基本内涵。这在《决定》中有明确的表述,就是要服从国家需求,服务国家目标。具体讲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决定》中明确,中央政府主要负责全国能源和其他重要矿产资源远景调查与潜力评价,全国性、跨区域、海域基础地质和环境地质的综合调查与重大地质问题专项调查。二是技术标准研究制定、地质矿产理论研究、技术方法研究、引进和推广、地球科学和地质勘查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等。三是示范类地质工作。包括为地方公益性地质工作和商业性矿产勘查作出示范的地质工作。《决定》明确,省级政府负责为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基础地质、矿产地质和环境地质调查。在中央和地方公益性地质工作分工体系建立过程中,一些工作尚未纳入地方政府工作议程或缺乏相应工作经验,需要中央政府作出示范,如城市地质、农业地质、地质灾害调查等。对于地方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地质工作,大调查不再安排。四是为中央政府(包括政府各部门)宏观管理、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各界提供地质资料的社会化服务工作。

  三是完善工作部署,明确发展方向。根据《决定》对公益性地质工作的基本定位,从2007年起,我们对地质大调查工作布局进行了调整和完善,以充分体现公益性地质工作的基础性和先行性。

  基础地质调查方面,2007年在结束1:20万(25万)区域地质调查修测工作的同时,重点加强重点成矿区带、重要经济区、重点生态环境脆弱区和重大地质问题区的1:5万区域地质调查。目前,我国已完成的大比例尺基础地质调查不足20%,成为制约经济建设规划和发展的突出问题。这项工作亟待加速,但不可能全面铺开,只能区分轻重缓急,选择重点区域优先部署。对于在同一重点成矿区带部署的1:5万区域地质调查和1:5万矿产资源远景调查,要统一工作部署,统一工作标准。同时,要加强以中比例尺为主的区域地球化学、地球物理与遥感地质调查,发现新的资源远景区,为资源远景调查奠定基础。

  地质大调查中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工作,主要定位为重要成矿区带重点矿种远景调查和潜力评价。矿产资源远景调查评价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找矿前期工作,是圈定找矿靶区和新发现矿产地、指导找矿工作科学、有序开展的重要工作环节。目前商业性矿产勘查资金相对充裕,亟待公益性矿产工作区域展开,通过加强面上工作和整体评价,提交一批有利的找矿靶区和新发现矿产地,为中央地勘基金、商业性矿产勘查提供新的后备基地。

  地质大调查开展的各类矿产勘查工作,按工作实际情况,应当(可以)依法登记矿业权。但是,中央财政出资开展矿产资源远景调查工作中发现的矿产地,取得的矿业权属国家所有,各项目承担单位、实施单位不得随意处置,对于按法律法规规定处置矿业权所取得收益的分配,要充分体现地勘单位的贡献。相关要求局将在项目合同中加以明确。对于潜力大、远景好的矿产地,要加大力度,实现找矿重大突破,加强新地区、新层位、新类型矿产勘查示范,研究成矿背景,总结成矿规律和勘查技术方法,指导区域找矿,对商业性矿产勘查工作起到拉动和示范效应。

  全国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工作,是在我国现有地质工作程度基础上,应用现代成矿理论及预测评价技术,组织全国相关地勘单位实施的摸清全国资源“家底”的一项重大工程,也是一项重要的国情调查。对于国家宏观战略的制定和矿产勘查科学部署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科学设计,精心组织,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尽快提交阶段性成果。

  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调查工作方面,应进一步明晰中央和地方事权划分。在2007年的部署中,主要是开展重要经济区、主要城市群、大江大河、跨区域地下水资源及其环境问题调查评价,国家重大工程区域地壳稳定性和环境地质调查评价,主要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区1:5万详细地质调查和重点地区地下水污染调查等。按照《决定》精神,核心是突出国家需求、突出面上工作,以促进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服务国土规划整治与国家重大工程建设、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水平为目标,集中资金加强中央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地质科技方面,必须坚持地质调查紧紧依靠科技进步、地质科研主动为地质调查服务、地质调查和地质科研紧密结合的基本原则,进一步转变观念,使地质科研工作在服务中凝聚问题,在提供支撑中找准位置,主动和地质调查紧密结合。在部署上围绕重要矿产资源勘查、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和国民经济建设、重大基础工程建设等需求,组织重大地质问题攻关,要集中力量,集中目标,重点解决地质工作中的关键理论和方法技术问题。突出重点矿种和重点成矿区带重大地质问题,推进成矿理论、找矿方法和勘查关键技术创新。在基础研究方面,要在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下,在优势和特色领域坚持开展创新研究,攀登科技高峰,提升水平,提高国际竞争力。同时,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境内外项目协同配合,推进境内外地质找矿对比研究,提高我国地质矿产研究工作认识和水平。

  三、不断开创公益性地质工作新局面

  《决定》发布后,地质工作迎来了大好发展形势。我们要树立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信念,把认识统一到《决定》精神上来,珍惜机遇,发挥优势,突出重点,狠抓落实。通过贡献来赢得发展,通过服务赢得信任,不断开创公益性地质工作新局面。

  一是转观念。要进一步深入学习《决定》,用《决定》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深刻理解、全面把握《决定》的精神实质,牢牢把握公益性地质工作方向和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的定位。要深刻认识当前地质工作面临的形势,正确处理当前和长远、局部和全局、公益和商业的关系。要按孙部长要求的“进一步准确定位,进一步理清思路,进一步明确方向”,在做好“三个服务”上下功夫,在提高基础地质工作程度上下功夫,在体现地质工作的基础性、先行性上下功夫。

  关于地质工作定位,《决定》开宗明义,开篇第一句就有明确阐释为:地质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的先行性、基础性工作,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去年4月21日,温家宝总理再次强调,这种基础性包括资源基础、环境基础、工程基础。因此,公益性地质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基础的基础、先行的先行。《决定》提出新时期地质工作主要任务,既体现了地质工作的先行性和基础性,又强调地质工作贯穿于经济建设的全过程,服务于经济社会各个方面的定位。按照突出重点的原则,对于基础地质调查工作,正如温家宝总理指出的,基础地质调查不是全面铺开,不能象过去那样从1:20万到1:5万地质填图全面覆盖。还是要保证重点成矿区带、重点地区。否则,资金花不起。《决定》中对大调查中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定位也进行了明确界定,即:“继续实施国土资源大调查,积极开展矿产资源远景调查和综合研究,加大西部地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力度,科学评估区域矿产资源潜力,为科学部署矿产资源勘查提供依据。”这就决定了大调查中矿产资源工作主要是开展区域性(面上的)基础性的调查评价工作。因此,公益性地质工作必须按照区域展开、重点突破的原则,加快提高基础地质调查工作程度,加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为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提供找矿靶区,降低商业性矿产勘查风险,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好服务,提供支撑。进一步突出面上工作,更加重视区域矿产资源潜力整体评价,才能发挥公益性地质工作优势,才能凸显公益性地质工作的价值,才能树立公益性地质工作的良好形象,才能促进地质工作新体制新机制尽快形成。若地质大调查集中资金和优势兵力于点上的矿产资源勘查,可以实现矿产勘查的重大突破,但要以缩减面上工作、放慢基础工作、牺牲后备勘查基地为代价,这既不适应建立矿产资源勘查新机制的要求,也不符合地质工作的规律。

  二是出成果。“在重点成矿区带创造出有宏观影响的大成果”,是中央的要求,也是地质工作者义不容辞的光荣职责。创造出有宏观影响的大成果,就要克服项目安排小而散的状况。有宏观影响的大成果,包括发现、评价国家建设需要的大型、超大型矿床及其配套资源,大幅度提高重要矿产资源的综合效益,高质量地完成或更新关键区域的地质图幅,解决区域性重大地质科学问题,分区域、分门类总结出有针对性的重要规律认识,在综合研究基础上的区域性成果、整装集成的成果。在近年来地质大调查取得海量调查信息的基础上,整装集成,不失时机地推出几项有重要影响的大成果,对落实《决定》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目前,在成果上首先是认识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突出表现为重过程,轻成果。项目完成后,不按时结题。项目验收后,不按时汇交资料。资料汇交后,缺乏综合研究和成果集成。往往停留在单个工作项目的完成上,满足于项目成果的评审中。为扭转这一局面,首先要进一步明确项目预期成果,特别是计划项目的预期成果。同时,各项目承担单位、实施单位都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项目该结题的要按时结题,项目完成后该评审的要抓紧评审,该汇交资料的必须按时汇交。绝不允许将公益性地质工作成果资料据为己有。

  三是抓服务。调查是过程,服务是目的;调查是基础,服务是关键。为全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为政府管理提供决策支撑,是公益性地质工作存在价值的体现。如果公益性地质工作不能为社会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社会化服务包括地质调查成果资料服务,科研成果服务,方法技术服务,预警预报服务,地学知识的宣传普及服务等。服务要面向政府和社会,根据不同用户需求提供不同的产品。当前,要特别重视基础地质、水文地质和地质灾害调查成果资料的社会化服务。扩大披露的信息量,保证服务的及时性,对利用网络技术提高地质资料共享程度应给予高度关注。其次,要特别重视和加强区调、专项资料、科研成果等地质资料的二次开发,在此基础上对地、物、化、遥发现的异常进行筛选,为商业性矿产勘查提供信息。

  四是建队伍。《决定》明确,要建精建强中央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实建强地方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中央队伍和地方队伍都是国家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的有机组成部分,中央公益性地质工作和地方公益性地质工作,共同负有提高基础地质工作程度、缓解资源瓶颈、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责任。彼此应加强沟通协调、同心同德,共同做好公益性地质工作。从今年开始,地调局将建立地质调查情况通报制度,完善与各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地勘单位的沟通协调机制。

  近年来,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地方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除重庆外,其它30个省(区、市)均已建立省地调院,大多成为从事公益性地质工作的骨干队伍。特别是在座的各位地调院长,在困难的情况下,以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努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积极推进改革,不断扩大服务领域,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坚持探索,艰苦创业,建立了一支比较精干的队伍,稳定了一批技术业务骨干,取得了一批重要成果,为国家公益性地质工作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在此,我代表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对大家表示衷心地感谢!

  《决定》下发后,许多省政府出台了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地方公益性地质队伍发展方向和建实建强的具体措施,一些措施也正在落实之中。总的来说,地方政府对这支队伍越来越重视,对地方公益性队伍建设和公益性地质工作增加了投入,公益性地质工作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高了,影响大了,环境好了。

  但是,前进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从大家发言情况看,认识还不统一,进展还不平衡:对地方公益性地质工作和公益性地质队伍定位还有些模糊认识、不少队伍还没有建实、更没有建强、关系还未完全理顺、基础设施和装备比较薄弱、人员经费和经常性经费还没有得到落实等。当前,关键是按照《决定》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队伍建设方向,理清工作思路,抓住关键环节。要明确队伍的公益性地质工作定位,明确为国家和地方政府服务方向,坚持公益性与商业性地质工作分开的方向不动摇。我们是公益性地质队伍,就要干公益性地质工作,就要向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河南地调院在前天发言中提出地调院要发挥“五种作用”,说的很好。即:在业务领域和工作区域上的开路先锋作用、应用先进地质理论和方法技术上的先导示范作用、地质勘查规划和管理中的技术支撑作用、衔接各类地质工作的桥梁纽带作用、扩大地质工作影响的宣传带动作用。

  要认真总结前几年队伍建设经验,查问题,找差距,积极主动汇报,协助主管部门争取政府支持,将地方公益性地质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地方公益性地质队伍的经常性支出和基本建设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做到组织落实、基本支出和基本建设资金落实、工作任务落实。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补充专业技术骨干,改善工作条件,稳定人才队伍,搞好各项业务建设,尽快实现建实建强目标。

  在前天的座谈会上,各位地调院长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我们将认真研究,改进我们的工作。按照“项目联系、业务指导”的原则,与地方建立有效的工作联系制度,努力建设联系紧密、统一协调、有序高效的国家公益性地质工作新体系。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加快标准规范制定步伐。关于全国地调院长座谈会情况,会后我们将专门向部党组报告,就加强对地方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的指导,提出我们的意见建议。

  同志们,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道路上,我们肩负着重大历史使命,公益性地质工作任重道远。我们要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勇于创新,不断开创公益性地质工作新局面,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实现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