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2006 年局财务管理工作重点

发布时间:2012-05-22

  
  第一,统一思想,转变观念,提高依法理财的水平
  局属单位必须加强国家财政管理改革的宣传教育工作,与时俱进,使单位微观的财务管理与国家财政改革的方针政策及地质调查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在思想观念上改变原来争资金、上项目的传统理财观念,树立以调整资金结构、提高保障水平、提高使用效益为目标的现代理财观念,变事后管理为事前、事中、事后并重的全程管理。
  全局都必须树立严肃财经纪律,依法理财的观念。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单位领导干部要加强财经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局和局属单位均要抓好不同层次的财务知识培训工作,使单位领导和广大财务人员、业务管理人员进一步确立依法理财观念,财务管理行为依法得到规范。

  第二,加强制度建设,推动财务管理工作
  2006年要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内控机制,为规范和加强财务工作奠定基础。这是加强财务管理,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有效手段。
  局属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切实贯彻落实《中国地质调查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要针对本单位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存在的主要问题,健全和完善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重点建立内部财务会计监督控制体系,如岗位责任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制度、内部牵制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等。
  局也要根据部项目预算编制和审查办法,结合地质调查项目的特点,修改完善地质调查项目预算编制与审查办法,完善项目预算的民主决策和专家论证制度。
  针对地质调查项目经费成本费用核算方法不统一的问题,结合财政改革要求和项目管理需要,局将研究制定《国土资源地质调查项目经费专项核算办法》,进一步规范国土地质调查项目经费核算。

  第三,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与审查工作
  预算管理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直接影响到预算的执行和经费的合理支出,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与审查工作的任务依然艰巨。
  各单位要提高预算编制水平,提高预见性和计划性,保证每一项支出预算都有充分依据。要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按照下达的预算和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预算。要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的基础工作,加强包括资产、人员在内的基础数据收集与整理,加强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的分析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对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的管理,通过加强和完善项目管理,加快推进各项工作,促进促进经费支出和结余资金的处理。使用自筹资金的基建项目,要考虑单位自筹资金的能力,保证资金来源合理,防止出现挪用项目经费的情况。今后,结余资金在安排年度预算时,将作为一项重要参考因素。
  局要认真研究相关的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按照财政部、和部的新规定,对项目预算进行严格审查,把好项目预算编制审查这一关,避免再次出现由于预算编制不好,审查不严被审计检查收走项目资金的问题。
  局还要组织做好项目绩效考评,对于项目的实施过程及实施结果,对照既定工作任务和目标,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要开展地质调查预算定额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研究建立定额管理组织体系和定期报表制度,开展预算定额资料调查和重点研究。

  第四,搞好财务与会计核算,强化会计基础工作
  我们要按照《国土资源调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继续推进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总结报告的编审工作,促进项目的及时结题。局属单位要完成2004年以前已完地质调查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总结报告的编制工作。局要组织做好已完地质调查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总结报告的审查验收。重点完成局属单位地质调查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总结报告的审查验收工作。
  局还将根据项目管理方式的变化,研究完善项目经费管理与监督体系,加强项目经费日常管理,开展项目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经常性监督检查。
  局属单位要做好单位和项目经费会计信息资料的反馈和汇总分析工作,通过健全项目半年报、年度报表报告制度,强化财务信息反馈,为各级管理工作提供及时可靠的财务信息。要按照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狠抓会计基础工作,制定具体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方案》,并认真执行。

  第五,加强业务联系和指导
  各级财务部门均应该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通过调研指导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以点带面,全面推动财务管理工作。工作中,要针对审计和财政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抓好落实。
  各局属单位要加强对所属企业、独立核算单位制度建设、会计核算以及财务管理的业务指导工作。
  局和局属单位均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密切沟通,解决预算的及时批复和国库资金资金的及时拨付,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加强与审计部门的密切配合,认真落实审计整改工作,通过审计整改切实加强和改进财务工作。

  第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局属单位要通过强化监督约束机制的功能,防范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中的违规行为。加强单位投资、企业改制的管理与指导,特别是要加强对使用自筹资金投资的管理。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要按照规定报批。各单位应本着资产安全、完整的原则严格管理和处置资产。要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保证资产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做好国有资产投资和企业产权登记清理工作,按照财政部要求,抓好局属单位清产核资准备工作。

  第七,加强财务机构建设和业务素质培训
  加强局属单位财务机构建设工作。局属单位均应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结合国家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在2006年完成。
  在注重财会人员继续教育、业务知识培训的同时,加强职业道德和诚实守信教育,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思想道德品质。局将举办财会主管培训班和预算骨干培训班2-3期,各单位也应该根据需要自行举办不同类型的财务管理培训班,提高单位财务、业务管理人员的财务管理素质。

摘自王学龙副局长在中国地质调查局2006年工作会议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