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袤田野赋民生
——从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谈土地管理改革创新
来源:国土资源报
发布时间:2014-02-14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是新世纪以来党中央连续发出的第十一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其中强调,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是治国理政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而在亿万农民进城打工、生态污染日益严重的当下,要想保障粮食安全,还必须通过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解决“谁来种地”的问题,通过创新耕地保护机制让水土资源休养生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大平台、新亮点,将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更多土地财产权利,激发农村经济发展的深层活力。
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四大看点
亮点一:让“放心粮”上餐桌
文件提出,综合考虑国内资源环境条件,实施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安全战略。在重视粮食数量的同时,更加注重品质和质量安全;在保障当期供给的同时,更加注重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叶兴庆认为,在开放的环境下,更好统筹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是我们作出的重大调整,但立足国内解决吃饭问题,饭碗端在自己手里的立场没有变。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郑风田表示,此次文件和以往最大的不同在于,从注重粮食生产数量转为以可持续方式确保数量、质量“双安全”。
亮点二:让农业资源“喘口气”
文件提出,促进生态友好型农业发展,开展农业资源休养生息试点,加大生态保护建设力度。抓紧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中国农科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朱立志说,“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既要谋划地上的生产量,还要关注地下的生产力,培肥地力,把农业的生产力藏在地下。”为此,应适当分区休养生息,如粮食主产区减缓粮食增产幅度,非主产区增加一点。
亮点三:不能让乡村成故园
文件提出,城乡统筹联动,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让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认为,改善农村环境,政府要积极承担,不能让农村成为记忆中的故园。叶兴庆指出,城乡一体化发展,既要让农民“出得去、有权益”,保障农民的土地、住房等各项财产权利;又要让农民“进得来、留得下”,使农民能稳定就业,融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享受均等公共服务。
亮点四:承包地“三权分离”
文件提出,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
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主任孙英辉表示,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离”正式提上农村土地制度和产权法治建设层面。依法推动承包权主体同经营权主体分离,当务之急是推动修订包括《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等在内的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