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调专题 > 局其他活动 > 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精神 > 地质行业动态
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近日,国土资源部制定了《决定》“配套文件起草工作部内分工方案”和“政策措施落实部内分工方案”,明确部内牵头单位,要求做好《决定》配套文件起草工作。
《决定》是指导新时期地质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坚决贯彻落实《决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做好《决定》配套文件的研究起草和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工作,是《决定》精神的细化,使《决定》具备可操作性。
据悉,拟在2006年内完成的《决定》配套文件共计11个。其中:由国土资源部发文的是,关于加强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的通知、公益性地质勘查发现的有商业性价值矿产地的矿业权处置办法;由国务院其他部委与国土资源部共同发文的是,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管理办法、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勘查支出列入企业成本的规定、完善矿产资源税费制度的规定、改善野外地质工作人员待遇的若干规定、鼓励商业性地质勘查的若干意见;由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中编办发文的分别是,地质勘查单位资质管理条例,健全完善矿产勘查运行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央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组建方案。此外还要做好38项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工作。(记者 丁全利)
自《地勘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