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根据《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总体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为了全面推进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规范数据格式和成果的汇总,在《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指南与技术要求》(修订本)的基础上,对矿业权实地核查数据的规范化整理提出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 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数据整理细则
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项目办公室
二○○九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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