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建立背景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规定,二类机构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支持的研究和培训实体,由成员国提出,并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专家实地考察论证、形成可行性报告后,提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执行局审议和大会批准,由总干事与成员国代表签署协议后正式成立。二类机构主要通过能力建设、信息交流、理论研究及高级培训等形式,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长期计划和双年度计划的实施做出贡献,运行经费由主办方承担,在法律关系上不隶属于教科文组织,但为实现教科文组织的战略目标开展工作,借助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平台有助于会员国实现软实力构建。中心的活动范围必须是全球、地区、或跨地区性的,在各自领域代表着相应专业的国际前缘。
鉴于中国在全球尺度地球化学研究取得的国际高度认可成就,2010年2月, 经国土资源部批准同意,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交了在中国廊坊建立中心的申请。2010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派人来华进行了现场考察和评估。2011年11月,外交部对中国政府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草拟的协定进行了审定。2013年11月,教科文组织第37届会员国大会正式批准在中国廊坊建立全球尺度地球化学国际研究中心。目前中心正在报请国务院审批。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工作,中国已从过去的旁观者、观察者,逐渐转变为深度参与者。建立二类中心,是中国参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活动的重要方式之一,同时也是提高中国科技软实力的重要途径,体现中国负责任大国形象的重要方式。习近平主席2014年3月27日访问法国UNESCO总部时的发言中指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同教科文组织的合作,愿意加大参与教科文组织的各项活动”。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3年10月22日下午在中南海紫光阁会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博科娃时指出:“中国新一届政府高度重视教育科学文化事业发展,中方愿深化同教科文组织的合作,创新机制,拓展渠道,加大支持力度,促进国际教育、科学、文化事业进步,维护世界的和平发展繁荣”。
中心建立目的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上述规定和中国国家需要,全球尺度地球化学国际研究中心将致力于全球尺度地球化学科学研究与国际合作, 建立覆盖全球的地球化学基准网和监测网,持续记录全球化学元素的含量与分布、基准与变化等科学数据,发挥中国在该领域技术标准制定方面的引领作用,为全球资源评价、环境保护和全球变化等提供基础资料,保障中国在全球矿产资源配置中的战略地位,促进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知识共享,服务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及其成员国,可为全球资源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贡献中国力量。
中心建设依据
依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7届大会决议(37C,2013年11月18日,法国巴黎)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191次执行局会议决议(191EX/Descisions,2013年6月3日,法国巴黎),中国政府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即将签署的相关协定,以及教科文组织2类研究机构的建设要求。将依据中国法律法规,并依托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建设该中心。中国政府将为中心提供适合的办公场所、设备和设施,承担中心的日常办公费用,提供举办理事会、学术委员会以及特别磋商会议的费用,支持中心的能力建设、研究和出版等计划,并为中心提供有效履行其职能所需的工作人员。
中心建设目标
1、建设成国际一流水平的全球尺度地球化学研究中心。搭建科学团体、政府决策机构和社会公众的全球网络。
2、建立覆盖全球的地球化学基准网和监控网,记录化学元素在全球的含量与分布、基准与变化。
3、建立全球多尺度“一张地球化学图”的“化学地球”平台和全球地球化学质量控制中心,为获取全球一致性地球化学数据以及全球资源环境评价与全球环境变化服务。
4、建立全球地球化学填图培训中心,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地球化学领域的技术培训服务。
中心基本信息
1、中心名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球尺度地球化学国际研究中心(UNESCO International Centre On Global-Scale Geochemistry)
2、依托单位: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Institute of Geophysical and Geochemical Exploration, CAGS, 简称:地科院物化探所,英文简称IGGE)
3、所属研究领域:
地球化学、资源环境与全球变化
4、中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学求,0316-2267629, wangxueqiu@igge.cn
中心组织机构与人员配置
1、中心理事会
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二类机构的建立标准,中心应由理事会指导管理,理事会每六年改选一次。首届理事会应通过理事会的议事程序等相关文件。理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程序由中国政府和教科文组织共同协商确定。理事会职责如下:
(1)批准中心的长期和中期计划;
(2)批准中心的年度工作计划,包括人员编制和经费使用;
(3)审议中心主任提交的年度报告,包括两年一次的对教科文组织计划目标所做出的贡献的自我评估报告;
(4)批准中心规则和条例,按照中国法律确定中心的财务、行政管理和人事管理办法;
(5)对地区政府间组织和国际组织参与中心工作的事宜做出决定。
2、学术委员会
学术委员会为中心的学术咨询机构。学术委员会由相关领域国内外著名科学家组成,要有广泛的代表性。中国代表不超过2/3。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 审议中心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
(2) 审议中心年度科研计划;
(3) 为中心日常科研和培训工作提供专业咨询;
3、中心主任
中心将依托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简称“地科院物化探所”)建设。中心主任由依托单位法人代表担任。并设常务副主任协助主任处理日常事务。主任职责如下:
(1)在法律事务中和一切民事行为上代表中心;
(2)按照理事会确定的计划和指示管理中心工作;
(3)起草工作计划和预算草案,提交理事会批准;
(4)起草理事会会议议程并向理事会提交中心主任认为有益于中心管理的建议;
(5)起草中心工作报告,提交理事会与教科文组织。
4、中心秘书处
中心秘书处承担中心具体事务处理和日常运行工作。
5、中心下设机构与人员配置
中心下设秘书处与培训部、综合研究部、全球样品分析与质量控制实验室、全球地球化学数据中心等部门。总人数第一个6年运行期间暂定为30人左右,绝大部分由地科院物化探所现有人员组成,保留2-3个岗位对国内外进行招聘。
中心组织机构图
基础设施与条件平台建设
1、基础设施建设
中心建设将基于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现有基地。可以共享部分基础设施,包括现有的实验室、标准物质研究中心、学术交流中心和专家公寓等。今后随着中心的发展,全球实验室和全球数据中心建设用地将逐步解决。
(1)办公场所
利用所现有的办公楼和已经竣工的综合科研楼的一部分解决中心办公场所。
(2)全球地球化学数据中心
利用已经竣工的综合科研楼的一部分,建立全球地球化学数据中心。
(3)全球样品分析质量控制中心
利用现有的实验室、标准物质研究中心的一部分为基础,并在已经竣工的综合科研楼增加质量控制办公场所和全球地球化学样品库。
(4)学术交流与培训基地
利用已经竣工的综合科研楼,开展学术交流及地球化学填图技术培训。
(5)专家与访问学者公寓
近期利用物化探所现有的住宅楼,进行适当装修,根据来访专家情况,陆续配备,建立专家与访问学者公寓。
2、条件平台建设
(1)全球实验分析设备
经过50余年的发展,物化探所已经建立了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化学分析实验室,拥有许多现代分析设备:如HR-ICP-MS、ICP-MS、ICP-AES、XRF、GC-MS、AAS、AES等,具用76种元素的分析能力。
(2)全球数据中心设备与软件
全球地球化学数据平台建设,第一期数据存储阵列40TB左右。为保障国际地球化学填图中心全球地球化学数据平台数据和系统的安全性,针对化学地球软件管理平台系统进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