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关于加强地质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解读之四:

严格规范人才评选程序

来源:中国地调局 作者:唐承敏 发布时间:2015-09-09
  《指导意见》对人才的评选程序做出严格规定,强调人才评选必须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人才评选必须经过提名推荐、单位审核、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局科技委员会评议、局党组研究决定六项程序。建立了单位主要负责人提名推荐制度、系统外同行专家参评制度、局科学技术委员会评议制度和人才评审回避制度来确保选拔“真”人才。本次人才评选由过去采用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的方式改为单位主要负责人提名推荐,赋予单位主要负责人很大的话语权,同时也赋予了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用个人信誉对自己的提名推荐行为负责。人才评审专家评审委员会由局系统内外知名同行专家组成,其中局系统外专家将不少于1/3,保障选出的人才要得到业界同行和社会的认可。局科学技术委员会在今后的人才工作中,将主要在人才评选、培养、考核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确保将真正符合条件的人才评选出来。《指导意见》还强调人才工作评审实行回避制度,要求相关利益人要主动提出回避,确保评选的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