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地质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解读之六:
激发地质科技人才创新活力
来源:中国地调局
作者:唐承敏
发布时间:2015-09-09
《指导意见》发布后,广大地质科技人才欢欣鼓舞,大家称这是地调局出台的含“金”量最高的文件,充分显示了局党组加强地质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心。体制是根本,机制是关键。《指导意见》明确要通过统筹全局绩效工资的方式,建立健全与成果业绩紧密联系、充分体现人才价值、有利于激发人才活力的激励保障机制,直属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向取得突出成果业绩的卓越、杰出、优秀地质人才倾斜,变要我创新为我要创新,解决地质科技人才创新动力不足的问题。卓越人才可以享受所在单位最高绩效工资水平200%-300%的待遇,杰出地质人才可以享受所在单位最高绩效工资水平140%-160%的待遇,优秀地质人才可以100%享受所在单位最高绩效工资水平。同时,用好考核结果,将考核与绩效工资紧密挂钩,解决考核走过场、走形式的问题。考核优秀者,将按120%兑现绩效工资;合格者,按100%兑现;基本合格者,按50%兑现;不合格的不享受人才绩效工资待遇。对地质科技人才的充分尊重和有竞争力的绩效工资待遇,将有利于吸引更多优秀人才留在地质调查事业一线,同时集聚更多的海内外优秀人才加入到地质地调事业当中,让人才的活力竞相迸发,智慧的泉流充分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