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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土资源部总体部署,“十二五”中央财政出资开展的地质工作有以下几方面:实施地质矿产保障工程,包括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境外地质调查专项、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专项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实施海洋地质保障工程;油气资源战略选区专项;中央地勘基金;危机矿山专项。
按照地质找矿新机制,地质调查主要部署开展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依托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以及海洋地质保障工程等部署,每年投入资金约60亿元~70亿元,重点开展以下工作:重点成矿区带地质矿产调查评价,能源矿产调查评价,整装勘查区地质矿产调查,重要经济区地质调查评价,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海洋地质调查和重大科技问题研究。同时,在工作部署安排上突出加强青藏专项和新疆“358”项目,积极推进危机矿山专项二期的组织实施。
(摘自《“十二五”全国地质调查工作新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