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国土资源大调查以来,我国经济得到了迅猛地发展,伴随经济的高速增长,各行业对能源及矿产资源的需求逐渐增大。我国经济的发展正面临资源紧缺或资源供应不能满足经济高速发展的需求的状况。尽管国土资源大调查以来,我局在地质找矿工作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果,形成了一批矿产勘查后备基地,找到了一批大型或特大型矿床,缓解了资源瓶颈,但形成矿产基地的数量及速度仍不能与国家经济快速发展相匹配。国家经济发展,对我国地质工作,尤其是找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中国地质调查局作为我国公益性地质工作的龙头、作为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部署决策者、公益性地质与商业性地质勘查的纽带及桥梁,在促进地质找矿工作重大突破上理应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一、地调局在促进地质找矿工作重大突破应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在促进地质找矿工作重大突破上,地调局应发挥如下作用:地质找矿工作的人才库;地质调查工作管理新机制及找矿成果利益分成原则的制定及建议者;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与商业性地质工作的纽带作用;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资料信息发布的平台。
1、地调局应是地质找矿工作的人才库
实现找矿突破,人才队伍建设是关键。在当今地表露头矿稀少,主要是找盲矿及深部矿产,要实现找矿重大突破,就要有一批懂得新的成矿理论,懂得新技术、新方法,能够综合应用多源找矿信息的复合型人才。地调局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应该是国家地质工作的坚强基础,那么要真正成为这个坚强基础,在地质基础理论及地质领域各专业上,就应有一批在全国乃至国际上有知名度的领军人才,尤其是加强中青年各学科专业一线生产的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使各专业各学科走在全国地质工作的前列。
2、探索新的地质调查工作管理机制,制定找矿成果利益分成的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有了强有力的专业技术队伍,没有相应的管理机制及运行机制,就不能充分调动地质工作者的积极性,势必制约找矿重大突破的进程。现施行的部省合作项目、各地质事业单位与矿业企业合作项目及局属专业地质队伍承担的项目,均应该制定相应的找矿成果利益分成办法,以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各方的找矿突破意识。尤其是局属各单位,因为是事业单位,不能申请矿权,极大的挫伤了找矿的积极性,给各单位感觉是纯粹地为他人做“嫁衣裳”,找到或没找到矿一个样。
当前找矿难度越来越大,要想实现找矿突破,就必须在基础地质资料及数据上下功夫。认真仔细收集地质资料,反复研究及综合多元找矿信息,是一项枯燥、耗时而烦琐的工作,需要地质工作者付出太多的心血。在完成地质资料综合研究之后,要正确确定找矿方向,合理配置找矿方法,安排切实可行的合理的工程等,同样需要耗费地质工作人员大量无形的脑力劳动。当没有与工作耗量相对应劳动报酬时,很少有人会为没有效益的工作而努力。没有收益跟随,其实也不符合“多劳多得”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在经济社会发展到现今的程度下,这也是不合符社会及人类思想发展规律的。违背社会规律的事业,是有可能会快速发展的。
改革的关键是思想意识的改革。抱着事业单位不能申请矿权的思想意识,直接限制了事业单位技术力量的发挥。这种状况,一是损害了事业单位职工的切身利益,二是极大地浪费了作为中国地质高水准高层次地质队伍的才干。当然也直接制约了地质找矿的重大突破。
因此,只有合理制定相关的成果共享机制,各类方式的项目合作才可能落到实处,否则可能会流于形式。当然这也是加强项目组织实施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地质找矿工作由公益性自然顺利地向商业性转化的一个重要步骤。
3、地调局应是公益性地质资料信息的发布平台
制定定期发布我国公益性地质矿产信息制度。定期向社会发布地质矿产信息,真正体现公益性地质队伍获得的地质资料的公益性。
不定期发布地质资料信息,势必造成地质工作的重复。这一方面是浪费了国家资金,无论这种工作资金来源于国家还是个人工矿企业,都是中国资金的一部分。另外,这种状况也延滞了找矿的进程,制约着找矿突破。
定期发布公益性地质矿产信息,才能更好地提高地调局在我国地质工作中的声誉,确立地调局在我国地质矿产工作中的权威地位;才能更好地盘活及促进地质找矿工作,从而吸引各方资金,加入我国地质找矿的工作洪流中,为实现找矿工作重大突破奠定基础;从而形成一种良性互动,促进找矿工作的长期顺利发展;为地方经济决策,矿产资源规划、环境保持等做出更大贡献。
二、现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
但目前,地质工作存在与社会经济发展形势明显不协调的许多突出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制约了地质找矿工作的突破。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地质队伍人员结构不合理;地质工作管理机制有待完善;地质工作环境有等改善。就专业管理而言,每年项目任务书下达迟缓;据地质调查项目工作周期而言,项目年度资金匹配有的不尽合理等。比如,现阶段区调项目,项目工作周期为三年,而资金匹配有的在前两年工作经费少,而第三年经费多,造成大量的工作量及样品安排在第三年,而第三年却要面临成果总结及报告编写,有的样品测试结果可能在报告写完了还没有测试完成,违背了地质工作的客观规律性。
三、解决存在问题的浅见
如何发挥上述作用,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关键是解决管理机制及运行体制的问题,制定与现代经济发展形势相匹配的管理机制,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是实现找矿重大突破及确保地质工作顺利有序顺利进行的保证。那么,这其中的能动项就是人才。
要想我国地质事业持续顺利发展,就应有计划地进行人才梯队建设。现阶段地质工作的人才断档,使找矿工作及其它地质工作受到较大影响。人才断档的原因可能一方面是前些年国家对地质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造成专业院校招生锐减,另外一方面可能还是地质工作条件艰苦,而相应的待遇与同时期其他产业及行业相比偏低,造成人才流失的结果。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有必要为地质工作者创造较好的工作条件,提高相应的待遇,以吸引人才,稳住人才。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有计划造就一批一线地质找矿工作骨干,造就一批懂理论又富实践经验的中青年地质专家。地质工作需要部署规划,人才队伍建设同样需要规划安排。地调局应有计划组织老专家、老教授培养中青年地质骨干,组织对典型地区、典型矿床或矿区进行观摩考查,提升其理论水平及拓宽视野。
管理机制的核心,就是制定相应合理的劳动分配机制,极大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
地调局应依托六大地质调查中心,加强与各省区国土资源部门的沟通协调,制定适合现行经济运行方式的找矿利益分成机制。出台找矿成果利益分成方案,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发布,从而极大地调动各方面的找矿积极性。成果共享分成,应包括参与项目工作的各方。现在承担公益性地质工作的队伍也应享有相应的比例,那怕享有低比例的成果利益,让公益性地质找矿队伍能找到一个心理平衡点。经济社会,以经济效益为硬指标,无论是公益性地质工作单位还是商业勘查企业,没有找矿成果效益跟随,势必压抑找矿工作的积极性,造成人浮于事,干好干坏一个样,不利于找矿工作的重大突破。
创造良好的地质工作外部环境,制定地质调查勘查特别条例,审批发放地质调查勘查特别准入证,建议国土资源部与国家林业主管部门协商,报国务院审批发布。现在大部分地质找矿工作区均位于山区林区,“国家天保工程”、各森工企业所辖林区、各地方所属林区等,可能借口“森林保护”阻止进入林区进行地质调查工作,或延误工作时间,或干脆不允许进入工作。这种局面不改善,如何实现找矿重大突破呢?
对于每年项目任务书下达迟缓、项目周期内各年度经费匹配不合理不科学的问题,是否存在地调局与财政部的沟通不充分的问题。应该加强与财政部相关部门的沟通,科学合理地下达项目任务书及匹配各年度项目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