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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黄土高原盆地经济带生态地球化学调查正式启动

发布时间:2012-05-22

  
  2月15日,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寿嘉华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范堆相在太原共同签署“山西省黄土高原盆地经济带生态地球化学调查”项目合作协议书,标志着我国黄土高原地区生态地球化学调查工程正式启动。
  山西省处于黄土高原东部,地形地貌及土壤物质组成特殊,同时是我国重要的能源重化工基地,生态环境脆弱,污染严重,地方病频发,农业经济相对落后而特色优势明显。山西省黄土高原盆地经济带是省委、省政府重点规划发展的“特色农业工程”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工程”的重点地区。为了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和绿色农业,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山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商定,合作开展黄土高原盆地经济带生态地球化学调查工作。项目的开展将对整个大西北黄土高原地区生态地球化学调查具有重要示范和推广意义。


  山西省黄土高原盆地经济带包含大同、忻定、太原、临汾、运城、长治等六大盆地,面积42000平方公里。项目于2005年结束,总投资3200万元。作为试点的“太原盆地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与评价”项目已于2002年启动。项目由山西省地质调查院具体实施,省内外有关科研院所及政府有关部门的专家、领导共同参与。
  项目的实施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为区域生态地球化学调查,通过区域性网格状调查与采样,取得54种地球化学元素在土壤和水体中的背景值及分布特征,划分有益元素和有害元素分布区;第二层次为区域评价,系统研究有毒有害元素来源、迁移累积过程、循环转化机理及其生态环境效应,研究有益元素分布、组成特征与丰缺状况,从地学角度为农业结构调整、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等提供决策依据和规划性建议;第三层次为局部评价,开展重要城市及人口密集区生态地球化学预警系统、农业结构调整与发展规划、生态地球化学环境与人类健康等方面的专题研究,建立地质地球化学模式和评价标准,提出解决重大农业地质环境、城市生态地质环境、地方病防治等问题的对策、措施和建议;第四层次为总体综合评价,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调查评价与研究,建立具有多个子系统的黄土高原盆地经济带生态地球化学信息系统,为国土、农业、环保、卫生等有关政府部门提供成果信息服务,促进成果的广泛应用和转化。
  寿嘉华副部长在签字仪式上发表了讲话,她指出,十六大以来,中央多次强调,要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近年来,中国地质调查局大力推进地质工作向资源、环境并重的多目标、多功能方面实行战略转移,提出了“覆盖中部农业生产区、重点安排东部经济区、优选西部农牧区”的农业地质调查规划方针和部署原则,在今后几年中,要基本覆盖我国主要农产区。农业地质调查是一项战略性、前瞻性的创新工作,要应用高新技术,广泛吸收包括农业、环境等领域的各方面专家学者,使地学与生态学、环境学、生物学等前沿学科紧密结合,取得具有理论高度和实用价值的成果;在地学调查成果应用和转化方面不断努力,满足社会经济方方面面的需求;加强和完善部、省间积极有效的合作方式和合作机制,使我们的工作更加充满生机和活力。
  范堆相常务副省长在签字仪式上指出,山西省黄土高原盆地经济带是山西省人口集中分布区,也是政治、经济、文化发达地区,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同时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生态环境的脆弱性,环境污染的严重性,这些已经引起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积极推进农业现代化,已经成为这一地区极为重要和迫切的任务之一。项目的开展必将为这一地区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这项惠及全省人民的项目一定能够成为地方政府与中央部门团结协作的示范工程。省地勘局要和中国地质调查局加强沟通和联系,精心组织,科学管理;省地调院要认真实施,保证质量;省直有关厅局和涉及到的有关地市,要积极配合,主动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真正把这一项目组织好、实施好,出成果、出精品。

 

 

山西地质调查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