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地质调查样品形态分析是目前开展区域生态地球化学评价十分关键的环节。为落实国土资源部与各有关省(区市)农业地质调查(生态地球化学调查)合作项目,保证区域评价样品形态分析数据质量的精确和可靠,中国地质调查局基础部于2004年7月12-13日在辽宁省沈阳市召开了农业地质调查样品形态分析方法研讨会。
参加会议的主要为目前承担农业地质调查样品分析的吉林、辽宁、山东、山西、江苏、福建、安徽、浙江、江西、河南、四川、湖北、湖南、海南及河北等有关省(区市)地质实验测试中心技术负责人,国家地质测试中心、地科院物探所领导和专家,全国区域地球化学样品测试质量检查组成员及有关地球化学专家等。参加会议人数共计42人。
会议主要内容:1、各有关实验室介绍区域生态地球化学评价样品形态分析方法与质量监控方案;2、补充完善“生态地球化学评价样品分析指南”;3、讨论制定“生态地球化学评价样品分析外部检查质量控制暂行规定”。
会议由测试所吴淑琪副所长等主持。在会上先后发言的题目是“生态地球化学评价样品分析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叶家喩)、“关于生态地球化学评价及对分析测试工作的要求”(杨忠芳)、“生态地球化学评价样品分析外检质量控制办法”(王苏明)、“生态地球化学评价各类样品前处理方法”(何红蓼)、“生态地球化学评价样品元素有效态分析有关问题”(李锡坤)、“生态地球化学评价样品元素形态分析方法”(刘文长)、“生态地球化学评价样品元素价态分析方法”(熊采华)、“生态地球化学评价样品分析过程中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熊及晃、张勤、江泓)等。
大会发言后,与会人员主要围绕生态地球化学评价样品形态分析方法与外部检查质量控制等问题进行讨论。与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样品全量分析不同,生态地球化学评价样品形态分析特点,一是样品介质种类多,二是样品前期处理复杂,三是缺乏标准物质,四是没有行之有效的质量监控方案等。随着农业地质调查进入区域生态地球化学评价阶段,形态或价态分析样品大量出现,迫切需要建立形态分析标准方法体系和质量监控体系。会议提出,根据会议讨论意见由全国区域地球化学样品测试质量检查组进一步修改完善“生态地球化学评价样品分析指南”,由国家地质测试中心和物探所完成制定“生态地球化学评价样品分析外部检查质量控制暂行规定”,并尽快确定外检分析实验室。(奚小环)
中国地质调查局基础调查部供稿
(供稿人:秦绪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