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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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地调院:辽河流域农业地质可行性论证通过审查

发布时间:2012-05-22

2003年8月22日,《辽宁省辽河流域农业地质调查可行性论证报告》在沈阳市通过审查。审查会由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和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共同组织,聘请张本仁院士为组长,由地质、地球化学、农业、林业、卫生及环保等各方面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

为实现辽宁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加快中部平原区农业产业化进程,振兴辽西北地区经济发展,提前十年跨入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辽宁省政府与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联合开展辽河流域农业地质调查,开展此项工作为农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效益农业、绿色农业,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提供科学依据。

辽宁省是我国重要的老工业基地,多年高强度的矿业开采、工业开发以及农药化肥的使用,造成农业地质环境中土壤污染、养分不均衡、生态环境恶化等方面的问题突出。目前,辽宁省农业地质环境底数不清,区域农业规划缺乏基础数据,直接影响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计划开展的辽河流域农业地质调查工作,是一项以区域地球化学方法为手段,查明农作物赖以生长的土壤和浅层水中重要元素和化合物的分布状态及其演化过程。此项目的实施将充分体现地质学对农业的科技支撑作用,为辽宁省农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效益农业,拉动经济增长,建设农产品安全体系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等提供精确的地质地球化学基础资料和决策依据。

这次辽宁省辽河流域农业地质调查范围以中部平原区地质地球化学调查为主,同时对辽西地区原有的区域地质和区域化探资料进行再开发,涉及11个地级市,26个县(市),总面积8.2万平方公里,项目预计三年完成,2003年项目启动,2004-2006年正式开展调查工作。

与会专家认为,“辽河流域农业地质调查可行性论证报告”立项依据充分,目标任务明确,技术路线正确,方法技术先进,实施方案可行,保证措施得力,服务意识突出,预期效果明显,对辽宁省农业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开展辽河流域农业地质调查工作是一项为全省人民利益服务的战略性工作,是有效拉动辽宁省经济增长,解决“三农”问题的突破口。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造福于辽宁人民的一项新举措。

辽宁省地质调查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