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07 年野外地质调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中地调函〔 2007 〕 54 号)
 

 
各项目承担单位,局属各单位、各野外工作站:

  2007 年地质调查项目即将开展野外工作,为保障野外地质调查工作人员安全,确保地质调查项目任务顺利完成,现就做好 2007 年野外地质调查安全生产工作 提出要求如下 :

  一、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各项目承担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 2007 年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 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 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方针 ,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实抓好 地质调查安全生产工作 。

  二、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工作。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根据有关法规要求,加强对项目承担人员安全生产法规宣传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项目野外工作出队前要对所有项目工作人员开展针对性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全体项目工作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

  三、严格执行野外地质调查安全保障工作制度。 项目承担单位、野外项目组要严格执行《中国地质调查局西部艰险地区野外作业安全保障工作制度》 。 要根据作业地区安全保障需要配备野外救生物品和健康保障药品。进入西藏、新疆、青海三省区工作的项目组要向中国地质调查局野外工作站(分站)报告,严格执行报告登记制度;进入海拔 3000 米 以上地区作业的项目组工作人员 要事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为工作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四、认真抓好野外地质调查交通安全工作。野外地质调查工作车辆要严格按照《地质勘探安全规程》及有关交通安全法规管理。 野外工作车辆在出野外前要进行安全性能检测,野外工作期间要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野外工作车辆驾驶员要进行野外驾驶技能考核,加强对野外驾驶员安全培训教育,严禁无证驾驶;野外项目组租用工作车辆要加强审查,严格租赁程序,禁止租用不符合越野安全性能要求、无保险的车辆。

  五、加强野外地质调查安全保障和监督检查工作。 各野外工作站、分站要进一步加强野外地质调查安全保障服务能力建设,认真对进入本省区工作的项目组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保障装备检查,加强与野外项目组的通讯联络,及时做好野外作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中国地质调查局
二○○七年四月十一日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 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